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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芳律师经历:

学历: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大学法律系
资历:妇产科主治医师
      上海康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陈云芳律师,1994年毕业于南京中医药大学,后从事西医妇产科临床工作,199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 。
    陈云芳律师曾代理数百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在诉讼及非诉谈判实务操作中均有良好表现,对伤残司法鉴定及其他司法鉴定有独特见解。
    陈云芳律师擅长逻辑思维,善于将损害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认真处理每起案件。所办案例,许多成为业内经典案例。“谋略+勤奋+高效”是本律师的服务宗旨。


    在办理具体事务的同时,陈云芳律师善于理论思考,撰写了大量文章,包括案例分析,对司法鉴定的思考 ,对律师体制的思考,对公司经营环境的思考等理论研究文章,先后发表于《解放日报》、《健康报》、《上海法制报》、东方律师网等。
    律师深深体会,当您遭遇纠纷时,如能事先咨询相关方面的法律专家,采取最佳处理方式,则可减少事后许多的补救措施。
    希望本网站对您的困惑有所帮助。如您决定聘请本律师,本律师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的话:
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诉讼特点

    时常听到有人说,找律师没有用,官司还不是输,某某自己去打则赢。是的,从概率学上讲,胜负的几率各占一半。而且,有时在提起诉讼前按照常规判断能赢的案件,在诉讼进程中,由于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其他因素,最后败诉。所以提起诉讼是有风险的。因为影响案件胜败的因素较多,如果当事人没有将案件事实转换为符合法律要件的事实,纵使法官同情该当事人,也认为其所提出的事实可能为真是,但因为现行法律规定,仍然无法作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这实在是无奈的事。因为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涉及许多专业问题,所涉专业文件对于非专业人士而言,犹如看“天书”,因此许多当事人往往局限于 枝节问题,而对其实质内容却无法认定价值。由于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往往由于无法找出案件中的关键事实,而失去了许多胜诉的机会或胜多的机会,在鉴定中表现尤为明显 ,于是发生许多事前心理预期与案件审理结果不能吻合的情况。
 

心中要有基本法律意识

    大家都知道罹患癌症末期,纵使华佗再世,也只能减轻患者痛苦,无法治愈癌症。但是如果早期发现,则可以及时清除病灶而回复健康的身体。处理纠纷事务也是一样,如果能有基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基本的证据意识,事先咨询相关方面的法律专家,则可以减少事后许多的补救措施。

你给我事实,我帮你实现权利

    想必大家对这句话既陌生又熟悉,是的,因为法律文字的艰涩和专业,大家看时,有一种“他认识我,我不认识他”的感觉,就像是“有字天书”,每个字都认识,但是连起来看不懂,纵使看得懂,却又苦于无法运用在实际的案例中。有问题请教律师,所得答案往往大相径庭。是的,寻得一个专业的律师太难了。对大家在实际生活中的体会,本人早已心有戚戚焉。所幸网络科技已相当发达,当您浏览本站时,想必是希望获得您所需要的咨询。希望本网站的信息对您的困难有所帮助,并能提供一些答案。如能做到这些,本人心已足矣。虽然本人囿于时间、精力有限,但本人将一如既往,及时传递相关信息。
 


律师说明:

    上海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是由上海市康正律师事务所陈云芳律师亲自创办而成,目的是为因遭遇 人身损害而焦急的人们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因此,本网站着重于专业性、实用性。


服务流程
1、 咨询
当事人带好所有材料递交本律师
本律师查看资料,分析案情
每起案件咨询费200-500元。

2、 谈判
当事人将所有材料递交本律师
本律师查看材料,听取当事人陈述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决定是否收案
如决定收案,本律师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
为当事人参与与有关机构的谈判协商程序

3、 鉴定
当事人将有材料递交本律师
本律师查看材料,听取当事人陈述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决定是否收案
如决定收案,本律师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
为当事人参与鉴定程序

4、 诉讼
当事人将所有材料递交本律师
本律师查看材料,听取当事人陈述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决定是否收案
如决定收案,本律师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
为当事人调查并书写诉讼文本
参与诉讼


版权申明
   
本网站署名为陈云芳律师撰写的文章,未经本律师书面授权,其他网站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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